扰乱赛事秩序!青岛7名球迷被行拘,12个月内不得进场观赛
时间:2024-07-01 08:08:10 来源:进道若退网 作者:探索 阅读:914次
5月17日,扰乱青岛公安发布公告,赛事赛对此前在青岛海牛主场扰乱中超联赛赛事秩序的秩序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此次青岛公安共查获违法行为人18人,青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名球迷被对7人依法行政拘留,行拘并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个月对其他人员分别给予相应治安处罚或批评教育。得进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球迷观众应文明观赛、场观遵规守法,扰乱共同维护良好赛事秩序。赛事赛
据此前中国足协通报,秩序在5月10日青岛海牛主场对阵南通支云的青岛中超联赛比赛中,因现场观众大规模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名球迷被使比赛两次中断,行拘并且有球迷攻击裁判员及所乘车辆,故对青岛海牛主场作出无观众比赛2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处罚详情)
普法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林涛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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